索引号 | 53040020251610441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5-07-03 |
玉溪师范学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YDZSG20251252)
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磋商报价评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以所有有效大于等于5家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供应商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为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供应商报价偏差率=100%×(供应商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如果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磋商报价得分=30-偏差率×E1;
(2)如果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磋商报价得分=30+偏差率×E2;
其中:E1是磋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分值0.2分;E2是磋商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分值0.1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现修改为:
磋商报价评审(满分30分)
根据各供应商磋商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
算术修正报价
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遵照执行。
采购人:玉溪师范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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