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7613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1-08-10 |
我市落实落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记者从玉溪市卫生健康委获悉,面对近期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院感防控、落实核酸检测、加快后备定点医院改造等方面,向全市医疗机构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五早”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在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方面,各医疗机构要严把出入口关,严格按照《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全面加强闭环管理,细化工作流程,配置设施设备,加强人员配备值守,加强防护。发热门诊(诊室)必须严格落实患者100%核酸检测、4―6小时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病人留观等防控要求。
在落实首诊负责制方面,预检分诊台接诊人员和首诊医生要加强对患者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询问,详细做好“五必问”,对高、中风险地区入(返)玉人员进行重点筛查。不具备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一旦发现可疑患者,要立即逐级报告至辖区指挥部,确保所有可疑患者都能及时得到甄别诊断。
在强化感染防控方面,各医疗机构要树立院感防控的底线和红线思维,查找院感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要做好患者分流,完善人流、物流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缓冲病房,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鼓励实行无陪护管理,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并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同时,要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清洁消毒。
在落实核酸检测方面,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三类重点人群的核酸“应检尽检”。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要与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做到“应检尽检”。
在加快后备定点医院改造方面,各县(市、区)指挥部要整合辖区内医疗救治资源,尽快启动后备定点医院改造工作,做好救治设备配置和物资储备,做好医疗救治准备。要加强救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所有病例均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实习生 丁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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